党的十五大和跨世纪发展战略
发表日期:  2009-09-11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但努力促进改革和发展,而且考虑着怎样迎接新世纪的到来。在世纪之交召开的党的十五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为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跨世纪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新的世纪。

   经过八十年代以来的努力奋斗,特别是经过九十年代以来的加速发展,到1995年,我国经济提前实现原定2000年比1980年翻两番的目标。在此基础上,党中央进一步提出:到201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使人民的小康生活更加宽裕,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下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正当全国人民为实现跨世纪的目标而奋力前进的时候,1997年2月19日,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逝世,全国各族人民陷于极大的悲痛中。中国共产党能否继续沿着邓小平开辟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下去,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对此,江泽民代表党中央明确宣告:更高地举起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旗帜,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党中央领导集体坚定不移的决心和信念,也是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愿望。

   1997年9月12日至18日,中国共产党召开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与会代表2048人,代表全国5800多万党员。大会通过了江泽民作的《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科学称谓,把这一理论作为指引党继续前进的旗帜。江泽民指出:旗帜问题至关紧要。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旗帜不动摇。邓小平同志逝世后,全党在这个问题上尤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江泽民强调: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邓小平理论。这两大理论成果都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在当代中国,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的邓小平理论,而没有别的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问题。邓小平理论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初步回答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系列基本问题,因而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大会在进一步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后,明确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本目标、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构成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这些年来最主要经验的总结。

   大会规定了我国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指出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必须解决好的两大课题。为此,一定要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开拓前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使改革在一些重大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并在优化经济结构、发展科学技术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实现这些任务和目标,关键在于坚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把党建设好。

   大会还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问题提出了新的论断,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这些论断,是党在社会主义理论问题上的又一次思想解放和认识深化。

   党的十五届一中全会选举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为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98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江泽民为国家主席、国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李鹏为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决定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党的十五大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继承邓小平遗志,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明确回答了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继续向前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和政策问题,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为我国的跨世纪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以这次大会为标志,党进入了高举邓小平理论旗帜、推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跨世纪发展的关键时期。

   在迈向新世纪的征途上,全党按照十五大确定的发展部署,坚定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条件下,面对来自经济、政治和自然界等方面的严峻挑战,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胜利。

   1997年下半年,东南亚国家爆发金融危机,很快波及整个亚洲和世界其他地区,造成国际金融市场持续动荡,世界经济受到严重冲击。由于国际市场萎缩等因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呈下降趋势,经济建设遇到严重困难。面对这一冲击,党中央当即提出“坚定信心,心中有数,未雨绸缪,沉着应付,埋头苦干,趋利避害”的指导方针,果断采取扩大国内需求的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决定由中央财政向商业银行增发长期建设国债,增加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增加中低收入者的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并采取出口退税、打击走私等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出口,从多方面拉动经济增长。这些对策很快见效,1997年后,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相应改善,外贸出口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大幅度回升,国家外汇储备增加。在周边许多国家因这场危机而出现经济衰退、货币大幅度贬值的情况下,中国实现了人民币不贬值的承诺,为缓解这场影响全球的风暴承担了风险,付出了代价,作出了积极贡献。全世界都看到,中国的确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是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稳定因素。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进一步提高。

   伴随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1998年夏,我国又遇到一场历史罕见的特大洪涝灾害。长江、嫩江、松花江发生超历史纪录的特大洪水。珠江流域的西江和福建闽江也一度发生大洪水。受灾人口达二亿二千三百万。面对特大洪水的袭击,党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正确判断,周密部署。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亲临抗洪第一线,各级领导干部纷纷奔赴现场,同广大军民一道顽强奋战。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出动三十余万官兵参加抗洪斗争,起到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全国上下万众一心,军民协同作战,终于夺取抗洪抢险斗争的全面胜利。

   1999年,党中央还统揽全局,针对国内外一系列突发事件,领导全国人民及时果断地进行了三项重大政治斗争:一是针对以李登辉为首的台湾分裂势力公开将两岸关系界定为“特殊的国与国关系”,组织全国各界开展对“两国论”的批判;二是针对少数人利用“法轮功”蛊惑人心,破坏社会稳定的事件,及时发动社会各界揭批“法轮功”歪理邪说,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针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集团轰炸我驻南斯拉夫使馆的野蛮行径,开展坚决斗争,维护了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

   上述胜利的取得和一系列重大斗争的开展,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党中央驾驭全局、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使党和人民在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跨世纪发展奋斗目标的道路上更加充满信心。
   进入历史新时期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成为中国人民的迫切要求。邓小平从维护祖国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出发,尊重历史和现实,以伟大政治家、战略家的远见卓识,提出了“一国两制”的创造性构想。

   这个构想,首先是针对台湾问题提出来的,是党中央经过长期酝酿,认识逐步深化的结果。早在1955年,党中央就提出用和平方式解放台湾的设想,接着又提出准备同国民党进行第三次合作,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为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提供了有利条件。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表达了大陆人民对台湾同胞的思念之情,宣布了尊重台湾现状,争取用和平方式统一祖国的方针,并建议两岸实行通航、通邮、通商,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进行交流。1981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发表谈话,就实现祖国和平统一问题提出九条方针政策。其中包括:建议举行国共两党对等谈判,实行第三次合作;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现行社会、经济制度不变,并可保留军队等等。此后不久,邓小平把上述方针明确概括为“一国两制”,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指明了正确道路。

   “一国两制”构想首先被成功地运用于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香港和澳门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后被英国和葡萄牙殖民主义者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强占。中国人民一直强烈地期盼能收回这两块领土。但在长期积弱积贫的旧中国,这种愿望无法实现。到八十年代,解决香港和澳门问题的时机渐趋成熟。

   按照“一国两制”构想,中国政府通过外交谈判终于成功地解决了香港回归问题。1984年12月,中英两国政府正式签署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7年7月1日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随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原则,起草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按照中英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的原则,中国政府排除各种阻力,有条不紊地进行香港回归的准备工作。

   同样本着“一国两制”原则,1987年4月,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全国人大随后起草并通过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香港和澳门问题的解决,不仅使祖国统一大业迈出重要一步,而且也为国际社会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新的范例。

   1997年7月1日,中国人民终于迎来期盼已久的时刻。在如期举行的香港政权交接仪式上,江泽民庄严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鲜艳的五星红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升起,五洲四海,万众瞩目,神州大地,一片欢腾。历经百年沧桑的香港终于回到祖国怀抱,中国人民终于洗雪香港被侵占的百年国耻。

   1999年12月20日,中国和葡萄牙两国政府在澳门也如期举行了政权交接仪式。澳门的回归,标志着在中国国土上彻底结束了外国列强的占领。这是旧中国的政府不能也不敢解决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对于中华民族的历史性贡献。

   在香港、澳门回归过程中,大陆与台湾的关系也逐渐朝着“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方向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不断通过各种渠道,呼吁台湾当局尽早结束与大陆的分裂状态,实现祖国的完全统一。同时还多次表明:不能允许有“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坚决反对“台湾独立”;用什么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完全是中国的内政,决不允许任何外国干涉。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的重要讲话,就现阶段进一步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提出八项主张。这一讲话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一贯性和连续性,体现了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统一的决心和诚意,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纲领性文件。

   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指引下,经过海峡两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共同努力,祖国大陆与台湾结束了长期隔绝局面,两岸人员往来以及经济、文化、体育等各领域的交流蓬勃发展。两岸经济相互促进、互利互补的局面初步形成。少数“台独”势力的分裂企图不断受到有力打击。2000年3月以来,台湾政局发生了变化。党中央继续重申: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海峡两岸的对话和谈判,什么问题都可以谈。我们寄希望于台湾当局,更寄希望于台湾人民。中国共产党将同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一道,坚决阻止任何制造分裂的图谋,为尽早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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