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发表日期:  2016-11-04  
    

 

各基层党(工)委、直属党总支:

党中央20161024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从严治党、怎样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现就学校基层党组织11月的组织生活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主题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通过自学、集体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二、要求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一是要做好学习宣传工作,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领会《准则》和《条例》出台的背景、内容和意义,认真抓好全体党员学习。二是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近期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明确《准则》和《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举措和制度安排,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并以学习为契机开展自检自查,加强和规范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内政治生活。三是将学习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以学促做,积极做好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针对党员民主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学校将另发专项通知,作详细要求。四是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了解党员们的学习体会,支部要做好支部生活的记录,二级党组织要做好本单位的学习总结,反馈给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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