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党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 草案 )
发表日期:  2009-11-08  
    
    

党校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处理和承办党校的具体工作。其职责是:

  一、加强学习和研究,努力提高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理论素养和能力。

  二、负责协助党校副校长起草党校的各类计划和教学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等。

  三、负责各种培训班的具体教学组织管理和教学计划的实施。

  四、负责各项工作的上传下达,处理办公室对外联络事务。

  五、负责管理党校印章、文件、书刊、教学资料和党校教学经费的报销。

  六、参与部分教学、教辅工作。

  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地址: 校本部行政南楼421室 电话: 65981463 Email: zzb@mail.tongj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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